一、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
㈠2017年10月份当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
2017年10月份当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9679万元,同比增收7419万元,增长60.5%。其中:上划中央收入7639万元,同比增收3280万元,增长75.2%;上划省级收入820万元,净增收820万元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220万元,同比增收3319万元,增长42%。2017年10月份当月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3497万元,同比减支12495万元,下降78.1%。
㈡2017年1-10月份财政收入累计完成情况
2017年1-10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79949万元,同比增收25184万元,增长16.3%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467万元,同比减收13033万元,下降11.1%。
分部门看:国税部门收入106481万元,同比增收62867万元,增长144.1%;地税部门收入53595万元,同比减收13356万元,下降19.9%;财政部门收入19873万元,同比减收24327万元,下降55%。三部门所占比重为59.2:29.8:11。
分级次看:上划中央收入68036万元,同比增收30771万元,增长82.6%;上划省级收入7446万元,净增收7446万元;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467万元,同比减收13033万元,下降11.1%。
分构成看: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60074万元,同比增收49508万元,增长44.8%,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9%,同比提高17.6个百分点,居全赣州第2 位(除蓉江新区外)。总量排在前三位的税种为:增值税(含改征增值税)95082万元,占财政总收入52.8%,企业所得税24957万元,占财政总收入13.9%,个人所得税8613万元,占财政收入4.8%。非税收入19874万元,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11%。地方税收收入84593万元,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1%。
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看:
税收收入84593万元,同比增收11293万元,增长15.4%,其中:增值税42787万元,同比增收27122万元,增长173.1%;营业税52万元,同比减收14438万元,下降99.6%;企业所得税32%部分7986万元,同比减收898万元,下降10.1%;个人所得税32%部分2756万元,同比增收1234万元,增长81.1%;五种小税12415万元,同比减收326万元,下降2.6%;城市维护建设税8507万元,同比增收5048万元,增长146%;车船税745万元,同比增81万元,增长12.2%;契税8151万元,同比减收4156万元,下降33.8%。
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3507万元,同比减收21849万元,下降86.2%。
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616万元,同比减收6918万元,下降51.1%。
罚没收入4671万元,同比增收2823万元,增长152.8%。
专项收入4368万元,同比增收1703万元,增长63.9%。
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12万元,同比减收84万元,下降10.6%。
㈢2017年1-10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情况
2017年1-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1976万元,同比增加75466万元,增长21.8%。民生类支出334065万元,同比增加67401万元,增长25.28%,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.2%。三项法定支出168173万元,同比增支60868万元,增长56.72%。其中:教育支出98599万元,同比增支32836万元,增长49.9%;科学技术支出14261万元,同比增支8090万元,增长131.1%;农林水支出55313万元,同比增支19942万元,增长56.4%。八项支出324405万元,同比增支66276万元,增长25.7%。
㈣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累计完成情况
1、基金收入:2017年1-10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6082万元,同比增收23065万元,增长22.4%,其中: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441万元,同比增收1780万元,增长48.6%;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91万元,同比减收294万元,下降42.9%;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18756万元,同比增收20696万元,增长21.1%;彩票公益金收入842万元,同比增收536万元,增长175.2%;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7万元,同比增收539万元,增长612.5%;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5万元,同比减少192万元,下降88.5%。
2、基金支出:2017年1-10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2038万元,同比增支17927万元,增长12.4%,其中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4234万元,同比增支11764万元,增长8.3%;国有土地收益金基金支出1683万元,同比增支1301万元,增长340.6%;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437万元,同比增支390万元,增长829.8%;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79万元,同比增支485万元,增长516%;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4万元,同比净增支844万元;其他支出2810万元,同比增支2155万元,增长329%;债务付息支出1115万元,同比净增支1115万元。
二、 财政收支运行特点
(一)大力培植财源,财政总收入和税收收入均超过上年全年数,创历史新高。今年以来,全市围绕“六大攻坚战”、坚持主攻工业的工作部署,不断加大工业发展投入,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总量,优化工业企业发展质量,做强支柱财源,全市工业税收增势迅猛。1-10月,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79949万元,同比增收25184万元,增长16.3%,超过了去年全年财政总收入金额4817万元;税收收入完成160074万元,同比增收49508万元,增长44.8%,完成年初预算的101%,超序时进度17.7个百分点,超过了去年全年税收收入总额18997万元;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89%,比上年同期提高17.6个百分点,税占比在赣州县市区排位第2,税占比连续10个月保持在80%以上,表明我市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。
(二)多措并举,大力整合扶贫资金,保民生支出,保精准扶贫攻坚支出。
今年以来,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,实现脱贫攻坚的工作目标,千方百计筹措资金,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,保民生支出,保精准扶贫攻坚支出。一是加大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,将所有符合整合资金范围的各种资金全部整合用于脱贫攻坚,形成“多个渠道引水、一个口子放水”的扶贫投入新格局,1-10月共整合涉农资金93931万元。二是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,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,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运行支出,将财力向重点领域和民生倾斜,重点做好精准扶贫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工作。累计拨付十三项民生支出334065万元,同比增支67401万元,增长25.28%,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.2%;拨付整合扶贫资金70078万元,保障了脱贫攻坚各项支出资金需要。
从1-10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来看,财政收入虽然达到了稳定增长,并且超序时进度完成。但我们必须看到存在一些问题,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有近一半税收出现负增长,工业企业税收主要依靠铜加工企业支撑,财源结构单一,财政收入抗风险能力较弱。财政支出因教育、社会保障、医疗卫生、脱贫攻坚和棚户区改造等各项民生支出投入资金需求加大,财政收支形势严峻。为此,在今后的工作中,各部门必须按照市委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,主动跟进,狠抓落实,进一步抓好收入征管,增强支出保障能力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,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