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
㈠2018年4月份当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
2018年4月份当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9738万元,同比增收2129万元,增长12.1%。其中:上划中央收入7496万元,同比增收414万元,增长5.8%;上划省级收入904万元,同比增收104万元,增长13%;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38万元,同比增收1611万元,增长16.6%。2018年4月份当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103万元,同比减支2623万元,下降11.5%。
㈡2018年1-4月份财政收入累计完成情况
2018年1-4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9774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45.8%,同比增收33870万元,增长51.4%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124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41.2%,同比增收15475万元,增长40%。
分部门看:国税部门收入70649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56.2%,同比增收34426万元,增长95%;地税部门收入24346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35.4%,同比增收3628万元,增长17.5%;财政部门收入4779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20.3%,同比减收4184万元,下降46.7%。三部门所占比重为70.8:24.4:4.8。
分级次看:上划中央收入41204万元,同比增收16661万元,增长67.9%;上划省级收入4446万元,同比增收1734万元,增长63.9%;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24万元,同比增收15475万元,增长40%。
分构成看:全市税收收入完成94971万元,同比增收38030万元,增长66.8%,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95.2%,同比提高8.8个百分点,居全赣州第4 位。总量排在前三位的税种为:增值税(含改征增值税)63138万元,占财政总收入63.3%,企业所得税12320万元,占财政总收入12.3%,城市维护建设税5044万元,占财政收入5.1%。非税收入4780万元,占财政总收入比重4.8%。地方税收收入49344万元,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91.2%。
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看:
税收收入49344万元,同比增收19658万元,增长66.2%,其中:增值税28412万元,同比增收13750万元,增长93.8%;企业所得税32%部分3942万元,同比增收832万元,增长26.8%;个人所得税32%部分1122万元,同比减收94万元,下降7.7%;五种小税7297万元,同比增收2846万元,增长63.9%;城市维护建设税50443万元,同增收2156万元,增长74.7%;车船税304万元,同比减收8万元,下降5.6%;契税3130万元,同比增收104万元,增长3.4%。
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71万元,同比减收2048万元,下降61.7%。
罚没收入781万元,同比减收601万元,下降43.5%。
专项收入2557万元,同比增收945万元,增长58.6%。
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4万元,同比增收56万元,增长96.6%。
㈢2018年1-4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情况
2018年1-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2048万元,同比增加30197万元,增长18.7%。民生类支出164215万元,同比增支21707万元,增长15.2%,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5.5%。三项法定支出75893万元,同比增支14907万元,增长24.4%。其中:教育支出42516万元,同比增支10425万元,增长32.5%;科学技术支出6237万元,同比减支134万元,下降2.1%;农林水支出27140万元,同比增支4616万元,增长20.5%。八项支出148706万元,同比增支27880万元,增长23.1%。
㈣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累计完成情况
1、基金收入:2018年1-4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712万元,同比减收10695万元,下降35.2%,其中: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65万元,同比增收2026万元,增长5194.9%;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9万元,同比增收71万元,增长147.9%;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6440万元,同比减收13035万元,下降44.2%;彩票公益金收入324万元,同比减收148万元,下降31.4%;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39万元,同比增收66万元,增长17.7%;污水处理费收入同比净增收325万元;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净减收20万元。
2、基金支出:2018年1-4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199万元,同比增支34163万元,增长72.6%,其中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5043万元,同比增支30814万元,增长69.7%;国有土地收益金基金支出799万元,同比净增支799万元;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同比净减支437万元;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49万元,同比增支482万元,增长131.3%;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同比净减支116万元;其他支出130万元,同比减支883万元,下降87.2%;债务付息支出4053万元,同比增支3179万元,增长363.7%。
二、 财政收支运行特点
1、延续一季度增长态势,财政收入增速较大。我市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,坚决贯彻执行上级财政政策,积极抓好财税工作,努力培植财源,坚持“依法征税,应收尽收”,健全和完善各项收入征管制度,强化依法征收意识,1-4月份财政总收入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45.8%,超序时进度12.5个百分点。从收入总量来看,全市财政总收入实现99774万元,同比增收33870万元,增长51.4%,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,增幅列赣州县市区第2位。
2、新增工业企业的发展推动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。我市坚持突出抓工业,倾力抓招商,培植财源,严格征管秩序,依法征收,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大增长,财政实力不断增强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新增的三家铜加工企业振兴铜业、恒吉铜业和金钠铜业分别净增收入入库13847万元、11640万元和13047万元,助推增值税同比增收93.8%;财政收入结构有所改善,质量大幅提高。4月份我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95.2,比上年同期提高了8.8个百分点,居全赣州第4 位。
3、财政支出大幅增长,各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。1-4月,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2048万元,同比增支30197万元,增长18.7%。其中:民生类支出164215万元,同比增支21707万元,增长15.2%。三项法定支出75893万元,同比增支14907万元,增长24.4%。其中:扶贫支出11351万元,同比增支4521万元,增长66.2%。
从1-4月的预算执行分析来看,财政收入虽然达到了稳定增长,但我们必须看到存在一些问题,收入增长还是受经济下行的客观经济形势影响,增收后劲还有待观察。为此,在今后的工作中,各部门必须按照市委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,主动跟进,狠抓落实,进一步抓好收入征管,增强支出保障能力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,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。